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管组织、干部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 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中心工作,经常性地调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使党的组织工作能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 按照党章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协助校党委搞好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党委检查、督促各级基层党组织对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校党委报告。

3.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学校发展实际,严格程序,改进方法,做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选拔和任免、考核、调配、培训、管理、监督工作,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和要求的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

4. 认真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接转党组织关系工作;办好党校,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5.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做好新时期人才工作,加强干部档案和知识分子人才库管理。做好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等工作。

6.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7. 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8. 配合校纪委搞好对违纪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

9. 搞好干部政治审查工作。做好出国党员干部的政审工作。

10. 认真做好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