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内评优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分别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党委下辖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我校且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团结和谐,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正、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单位部门良好风气的形成。
2.作风建设好。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求真务实。注重支部党员的党性锻炼,大力倡导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开展业务工作。全体党员工作状态好,爱岗敬业,团结奋进,敢于碰难点问题,能够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支部工作内容丰富,善于创新,得到广大党员群众一致认可。
4.学习氛围好。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5.制度落实好。坚持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和发展党员制度。认真抓好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扎实开展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党性强,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状态好,工作业绩突出。勤奋工作,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在单位(部门)中心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工作业绩突出,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作风实,讲原则守纪律。为人公道正派,作风扎实过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团结同志。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过硬。带头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扎实工作作风。
2.热爱党务工作。工作勤奋刻苦,善于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为做好基层党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3.群众满意度高。工作中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以身作则,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创新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表彰程序
1.逐级推荐。各类奖项由各基层党支部、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名额分配逐级遴选推荐后上报校党委审核。
2.组织评审。院党委根据推荐情况审核上报材料,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汇总评审材料及评审结果,提交党委审批。
4.表彰公示。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党委组织部将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进行表彰。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对受表彰的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予以精神及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