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第七轮校内巡察相关工作部署,自4月中旬起,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共同开展了对17个相关二级单位党政共同负责制、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两项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工作组审读了各单位关于落实情况的自评报告,在实地走访中现场听取了党总支书记的情况介绍,详细查阅了党总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组织各单位教职工填写了调查问卷。
专项检查中发现,相关二级单位均能够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党政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各二级学院均按要求制定并出台了各自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基本做到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绝大多数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并在本单位开展了对相关内容的学习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仍有少数二级单位议事决策工作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议召开频次不足、议题审批流程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够详细规范等。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求各相关二级单位务必牢牢坚持党政共同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总支会议须与党政联席会议协调运行,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总支会议,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涉密事项外,应当及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校党委将持续加强对相关二级单位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及两项议事规则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与检查,上述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将作为二级单位党的建设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其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苏洋/文、高原/图、张其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