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函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工委,机关党委: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党委党校发展党员工作部署,现对2024年下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流程、条件及分配名额

1.各党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2.确定积极分子条件: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满18周岁,党支部完成谈话(递交申请书一个月内),团员需经过团支部推优,各方面表现优秀者。

3.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名额不限。

二、工作要求

1.材料归档。各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谈话表、团组织推优表)及时归档。

2.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025日前将2024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崇德楼2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j83758165@163.com),联系人:谢明亮,联系电话:025-56226133

 

 

附件:1. 2024半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 2024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