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工委,机关党委: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党委党校发展党员工作部署,现对2024年下半年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确定条件及分配名额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各学生党支部按照2024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详见附件1)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教工党支部党员发展对象名额根据各支部实际确定。
二、工作要求
1.坚持政治第一标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开展前期考察审核,确保程序规范,择优推荐。要重点考察候选人在思想政治学习、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组织意识、集体意识和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
2.各党支部在对拟确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且公示期满后,召开支委会确定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备案。各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党员过程性材料要及时归档。
3.请各党支部根据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数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于11月1日前将202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崇德楼213室),电子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j83758165@163.com),联系人:谢明亮,联系电话:025-56226133。
附件:1. 2024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
2. 2024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