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工委,机关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安排,举办2024年秋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三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聚焦党员发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铸牢听党话、跟党走的立身之本和政治之魂,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高扬爱国主义旗帜,成为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党员发展对象: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结业,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拟发展的人员,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三)预备党员: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已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6日—11月26日
四、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培训。
五、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史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纪律教育、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党的先进性和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等。
六、培训安排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采取理论教学、自学研讨、实践锻炼及撰写心得和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理论教学通过线上线下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自学研讨以小组为单位由二级院部分党校结合培训内容自行组织;各二级院部分党校要组织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参加各类党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可设定主题,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员结合培训和实践内容,完成1篇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心得;在线完成结业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采取理论教学、自学研讨、实践教学、实践锻炼及撰写心得和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理论教学通过线上线下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自学研讨以小组为单位由二级院部分党校结合培训内容自行组织;实践教学通过党性教育实践基地现场教学的方式开展;各二级院部分党校要组织安排党员发展对象学员参加各类党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可设定主题,指导党员发展对象学员结合培训和实践内容,完成1篇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心得;在线完成结业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三)预备党员培训班
预备党员培训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大学生网络党校(www.uucps.edu.cn)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各二级院部分党校指导预备党员学员完成线下的实践锻炼活动,组织安排学员参加各类党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
线上培训采取理论教学、主题研讨、撰写心得和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理论教学可自主选学,学员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必修课程;主题研讨以小组为单位由二级院部分党校结合培训内容自行组织;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如何贡献自己的力量”主题,完成1篇不少于1000字的培训心得;在线完成结业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参训学员可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进行登录学习,具体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院部分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各类学员的资格审查和领取培训教材等工作,填写《第5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3)、《2024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4)、《2024年第二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5),并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组织部。电子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nj83758165@163.com,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崇德楼213室),联系人:谢明亮,联系电话:025-56226133。
2.各二级院部分党校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参与党校培训,督促学生熟悉线上培训流程,并做好相关操作指导。
3.参训学员须完成全部课程后,方可参加线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
4.各培训班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第54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24年第二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名额分配表
3.第5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4. 2024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5. 2024年第二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名单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10月21日